职业病防治职业性噪声聋
#噪声广泛地存在于人们的工作过程和环境中,职业性噪声聋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场所,因长期接触噪声,而发生的双耳听力损害。
#目前,我国大约有万作业人员处于职业性噪声超标的环境中,噪声聋发病率逐年提高,是常见的职业病之一。
#工作中,很多人往往会忽视职业健康危害,个别企业可能会利用人们这种心理,有意无意地隐瞒或欺骗劳动者,以达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目的。
近日,大兴区就查处了这样一起职业卫生违法案例——
职业病防治职工听力受损,企业咋挨罚了快来看看吧~
大兴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一家汽车修理厂监督检查时,发现其从事钣金、喷漆岗位工作的张某某、于某某2人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显示,2人因不同程度的听力异常,要求在两周内复查,但该单位未能出示复查结果报告,而且,2人的劳动合同中无职业病危害及后果告知内容。
今天,社会上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,汽修厂也随之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息息相关,但汽修厂某些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很容易被忽略。比如,钣金岗位存在电焊烟尘、锰及其化合物、臭氧、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、电焊弧光、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;喷漆岗位存在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酸乙酯、乙酸丁酯、粉尘、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。这些危害因素可能会造成劳动者罹患噪声性耳聋、尘肺、失明、血液系统疾病等严重的职业病。
有鉴于此,年3月12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了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》,将汽车、摩托车修理与维护从职业病危害一般升为严重。
这家单位“未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”的行为,违反了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第三项;另外,“在订立劳动合同时,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”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该单位上述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1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科普小课堂
本案例涉及法规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》,这些跟我们的健康息息相关,每个人都应好好了解,无论是找工作,还是从业过程中,都要长个心眼,别被“无良”老板给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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